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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

破玻器專家呼吁:不要讓公交淪落為“安全孤島

作者: 本站 來源: 本站 時間:2021年06月23日

破玻器專家呼吁:不要讓公交淪落為“安全孤島

  中國經濟網城市頻道訊:一聲突發(fā)的爆炸聲徹底打破了這座城市的寧靜。隨著火苗的激速燃起,呼喊聲、哭泣聲、求救聲瞬間淹沒在熊熊烈火中。一輛公交車就在短短十幾分鐘內化為了“廢墟”?!?.15”公交車爆炸案不僅讓廣州拉響了安全警笛,也讓整個社會的不安情緒倍增。 

  近年來,有多座城市發(fā)生公交車發(fā)生人為縱火,廈門、貴陽、宜賓、杭州、長沙、廣州……每個“行兇者”雖動機不同,但都是將個人的情緒發(fā)泄到無辜的群眾身上,通過極端泄憤的方式報復社會“舒服”自己。據調查,廣州縱火案嫌犯只是因為世界杯期間賭球輸了錢而已。由于內心不滿、憋屈,從而報復社會,導致慘劇的發(fā)生。 

  破玻器專家提醒大家:買球賭球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然知法違法在先,輸球后又將不滿情緒化作極端手段,策劃實施公交縱火案,導致2名群眾當場死亡,30多名群眾不同程度受傷,該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所以,面對如此惡劣犯罪行為,必須依靠法律手段嚴懲行兇者。如果只是因為賭博輸球就將他人生命財產當做“游戲砝碼”,那么這種危害他人、危害社會的個別分子是被社會深惡痛恨的。 

  針對近期接連發(fā)生的公交車縱火案件,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打嚴防地鐵公交嚴重暴力犯罪。對在地鐵公交實施嚴重暴力犯罪和攜帶爆炸等危險物品準備實施犯罪的,要采取果斷措施,堅決打擊、依法嚴懲,決不手軟。 

  人民群眾所向往的社會是公平、公正、和諧的社會,群眾對生活的美好追求是不允許任何違法行為做破壞的。誰打亂、誰違反、誰破壞,誰就是社會公認的“敵人”。每個公民都有選擇生存的權利,而他人都要尊重這種權利。這種將“違法游戲”與公民生命財產畫等號的害群之馬,注定要受到全社會的強烈譴責與國家法律的嚴格制裁,絕不能讓違法犯罪分子逃之夭夭。只有將該行為徹底“扼殺”在搖籃里,才能穩(wěn)定社會不安因素,撫平群眾不安情緒,讓社會重回和諧軌道。 

  然而,與重重安檢的火車。地鐵、航空交通相比,公交始終處在安檢薄弱的環(huán)境中,成為了“安全孤島”。一般市內公交車都只配備一名司機和售票員,甚至一些地方公交車屬于無人售票,人力資源過于單薄。公交車運行一直處于人員高度密集且流動性大的環(huán)境中,因此,全面實施監(jiān)督、管理難度很大。另外,公交車上基礎設配套不全的現(xiàn)象很普遍,大部分公交均為封閉半封閉狀態(tài),乘客逃生過程中會有很大障礙。而且,城市公交安全防范意識不強,漏斗百出,因此,公交成了很多犯罪分子選擇的目標。監(jiān)管不全面、設施不完善、人為因素等問題也對公交安全環(huán)境提出的嚴峻挑戰(zhàn)。 

  針對近期多起公交縱火案,有專家表示,雖然公交是公眾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但其安全性卻一直被忽略。如何應對突發(fā)事件,確保乘客安全是全國各大城市公交需要高度重視的問題。有專業(yè)人士建議,第一,全國應該全面提高公交司機的安全意識,并特定時間內多舉行安全演練,加強對司機應急處置突發(fā)事件能力的培訓。其次,加強安全防范、安全逃生等知識的宣傳,引導社會力量共同維護公交安全。第三,完善公交基礎設備。公交車上必須裝備逃生和滅火裝置,其中有安裝在前車廂和中門后的消防錘,設置在車輛后門正上方的逃生應急開關,還有干粉滅火器、噴淋設備等,便于突發(fā)事件更快的逃生。 

  面對公交安全問題中,如何濾清交通安全脈絡,僅僅依靠乘客自覺性來維持公交安全的定律屢屢被縱火案打破。要想減少或杜絕案件的再次發(fā)生,小編認為,抓案件源頭是重點。何謂源頭,即危險品。 

  人們在乘坐公交、地鐵時,會看到一些圖標,告誡乘客哪些危險品是禁止攜帶的。然而一些乘客有意或無意的行為攜帶的舉止,都會成為威脅其他乘客安全的因素。因此出臺維護交通安全的措施極為重要。 

  一加強全面科普知識。很多時候,我們看到的危險品標識都是使用書面語言,如硫化鈉、氧化鉀等,對于知識淺薄的群眾來說根本無法識別哪些物品包含這些危險元素。因此,加強群眾科普知識,是對群眾辨別危險品的重要途徑。 

  二是加大安全員巡視力度。自公交案件連續(xù)發(fā)生后,北京多路線公交都配備了安全檢查員,目的是更加嚴格地監(jiān)督、查看乘客攜帶品是否安全,讓其他乘客在乘車時候多一份踏實與安定。 

  三加大公共媒體傳播。通過采取媒介、電視、社區(qū)活動等傳播途徑,告知群眾乘車時遠離、拒絕危險品,提高安全意識、防范意識。 

  進一步強化重點物品、重點人員管控,嚴密各類危爆物品購銷渠道治安管理,嚴格督促落實憑證購買、實名登記、收寄驗視、可疑情況報告等管理制度,堅決把危險物品和危險人物堵截在車外站外。另外,經調查發(fā)現(xiàn),“7.15”事件燃爆物是非法企業(yè)生產的。因此,國家應進一步嚴格管控企業(yè)生產危險品,一次非法生產要加倍管控,加強法規(guī)法則實施,加大環(huán)節(jié)控制,消除一切隱患,讓生產、銷售過程全程穩(wěn)、監(jiān)督穩(wěn)。 

  危險品固然危險,但是不當的使用行為讓危險品更加危險。遏制危險行為,打擊一切危害社會現(xiàn)象,一定要從源頭抓起,讓犯罪分子無處遁形,為人民群眾的出行撐起一把“安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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